明光市人民医院门诊就诊流程及注意事项
为有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证各科室门诊诊疗工作有序进行,更好地帮助患者了解门诊就诊流程和注意事项,详细介绍门诊就诊流程和需要注意事项。
一、门诊就诊流程
(一)门诊服务时间:
明光市人民医院门诊为无假日门诊,全年无休,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门诊各诊室均照常开诊,提供与正常工作日无差别的专科诊疗服务。
门诊服务时间:
夏季为7:30 - 11:30,14:30 - 17:30;
冬季为8:00 - 12:00,14:30 - 17:30。
部分诊室(急诊、发热门诊、儿科、感染门诊、耳鼻咽喉科)为24小时应诊。
(二)门诊预约咨询
1.线上预约:包括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可提前7天预约;
2.现场预约:通过门诊自助机或收费窗口人工挂号预约,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现场预约;
3.电话咨询:拨打医院咨询专线(0550-8777525),咨询门诊服务时间及流程;
4.一站式服务:门诊导医、出入院办理、医保窗口、收费缴费、退费窗口、药剂窗口、医患沟通窗口、信息窗口等服务。
(三)患者实名登记
1.患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医保卡等进行注册建档;14岁及以下患者可使用户口本;线上建档可通过医院微信小程序申领电子医保凭证时自动创建。
2.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证件原件,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
3.1个月内连续3次失约将暂停预约资格;
4.各类门诊均开展分时段预约就诊,参考患者平时就诊时间,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求。普通门诊预约就诊时段一般为30分钟,MRI、胃镜、肠镜等检查项目就诊预约时段为1小时以内。
(四)有序排队就诊
1.挂号后到指定诊区出示二维码,在签到机上报到,等候就诊;
2.当叫号机叫到患者本人名字时,患者需要前往指定的医生诊室就诊;
3.认真听取医生病情询问、体格检查,医生根据需要开出相应的药方、治疗方案,如有疑问及时咨询。
(五)正确缴费取药
1.如有医生开具药方、检查单,患者及时到收费窗口缴费取药和检查治疗;
2.缴费后到药房取药和相关区域进行等候检查治疗;
3.就诊24小时之前可在原预约途径退号,挂号费用通过原途径退回,就诊当日退号,需到医院一站式服务台5号窗口进行退费办理。
(六)严格落实检验、医技检查须知
1.严格按照医技科室检验、彩超、X线、CT、核磁、胃肠镜等各项检查重要须知,并提前准备;
(1)检验采血前避免剧烈运动(快走后需休息10-15分钟再采血),保持情绪稳定,避免紧张导致血管收缩,采血后按压针孔3-5分钟,勿揉搓,防止皮下淤血。领取报告后核对姓名、检验内容、日期等信息,结果异常需结合临床症状,由医生综合判断。
(2)超声检查前避免剧烈运动,保持情绪稳定,避免紧张焦虑。腹部脏器检查当天不宜先做钡餐、胃镜、肠镜,应先安排超声检查或在X线胃肠造影3日后、胆系造影2日后再做。检查中配合医生指令,保持体位不动,避免乱动影响图像质量。有不适(如疼痛、头晕),及时告知医生。检查后多喝水促进新陈代谢,适当进食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如牛奶、鸡蛋、蔬菜水果)。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如出现持续腹痛或阴道出血,及时就医。
(3)X线、CT、核磁的注意事项,需提前4小时禁食,自带矿泉水,糖尿病患者服用二甲双胍者需停药48小时,必须家属陪同签字,检查后观察30分钟方可离开。妊娠期妇女原则上不宜检查,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并采取防护措施,乳腺检查最佳时间为月经结束后7-10天,避免使用含金属颗粒的护肤品,胃肠道检查需禁食6小时,急性出血或肠梗阻患者禁做钡剂检查。
(4)胃肠镜检查时尽量放松心情,避免过分紧张,而且医生可以直接看到所检查器官的情况,能直观地发现病变初步判断病变的性质,必要时还可以在病变部位取小块标本、作病理检查,在显微镜下看病变细胞的状况。在检查的前一日晚12点后就应禁食水,检查之日的早晨不要吃早餐。带心电图检查结果(60岁以上者必须有)。检查完毕应吐出唾液。由于检查时注入一些空气,虽然在退镜时已吸出,但有些人仍有明显腹胀感,嗳气较多,为正常现象。
2.及时查取检验、检查报告获取指南,查取报告结果,并找相关医生进一步诊治。
二、门诊就诊注意事项
(一)就诊前准备
就诊前患者需要带齐相关证件(有效身份证、医保卡等),并查清门诊时间以及挂号规则。如果有需要,可以提前做好个人病史记录,方便医生了解病情。
(二)合理安排就诊
由于医院门诊人流量较大,患者需要做好心理准备,合理安排就诊时间。尽量避免在医院看病时赶时间,以免因等待过程中的焦虑而影响就诊效果和心情。
(三)规范药物使用
如果医生开具了药方,患者在使用药物时需认真阅读、按照医嘱正确使用。了解药物的剂量、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及时向医生进行沟通,以确保治疗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合理诉求沟通
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应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良好医患关系。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有关患者的诊疗情况及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并认真、及时、妥善处理,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不得寻衅滋事。明光市人民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在门诊三楼扶梯对面,电话:0550-8139523。如果与我院沟通协调意见分歧,不能达成一致,请致电明光市医调委调解(综治中心0550-2606152)进一步进行沟通、处理。
明光市人民医院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