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范要求,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明光市人民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明光市明光大道379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0-8139650;
四、采购项目名称:明光市人民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平台运维项目;
五、拟采购项目的内容概括:
满足医疗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需要,严格遵循财政部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标准规范和业务要求,实现对电子票据的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归档等流程的管理,为明光市人民医院提供电子票据的全业务全流程运维服务,实现电子票据的开具、日常票据管理、集中存储、集中代签名等系统运维服务。
六、采购预算金额:19800.00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支持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提高医疗收费票据使用便捷度、提升财政监管水平和效率,基于国家政策、公司独有专业能力两个方面考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明光市人民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平台运维项目的服务商,具体说明如下:
1、国家政策
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2017]32号),文中提出,为确保全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顺利开展,规范财政电子票据赋码、制作等核心环节,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在全国范围内流转、应用、报销入账等,原则上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是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并实施的。
2、公司独有专业能力
目前全国各省均已实现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共计二十多万家单位及数百家医院(包括华西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大一院、北医三院、天坛医院等)均采用的和财政部系统一致的系统。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系统、滁州市财政电子票据系统、明光市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均由福建博思软件负责实施建设服务,本项目需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接实现赋码与开票监制,且我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平台也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实施建设。
我医院充分考虑到系统运维的服务能力及系统的稳定性与便利性,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平台的运维服务商。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十、公示期限: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5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明光市人民医院
2024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