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明光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挂号缴费

挂号缴费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抖音

电话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明光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搜索
搜索

政策法规

PROLICIES REGULATIONS

政策法规

明光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 分类:工作制度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6-23 11:34
  • 访问量:

【概要描述】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推进医院建设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明光市卫生局〈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经研究,制定《明光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

明光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概要描述】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推进医院建设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明光市卫生局〈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经研究,制定《明光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

  • 分类:工作制度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6-23 11:34
  • 访问量:
详情

  各科室、门诊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推进医院建设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明光市卫生局〈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经研究,制定《明光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抄送:市纪委,市卫生局

  附件:明光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明光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为防止院内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卫生厅、市卫生局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明光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制度意义。

  实施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工作,也是关心和爱护干部职工、培养和锻炼干部队伍、促进各项工作的一项积极举措。

  二、重点岗位。

  1、药剂科、设备科、财务科等部门。

  2、其它关键岗位。

  三、重点人员。

  1、以上重点岗位负责人。

  2、以上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

  3、会计、出纳等关健岗位人员;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工程物资)采购、保管人员。

  4、其他关键岗位的人员。

  四、轮岗期限

  1、重点岗位同一职位上任职,原则上每2年轮岗交流一次。

  2、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五、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由医院管理层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对于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实行定期调整。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医院应将轮岗情况,报送市卫生局、市组织部、纪委备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地       址:明光市明光大道379号

咨询热线:0550-8158999

Copyright 2021 明光市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18341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