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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 分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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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6-0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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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概要描述】

  • 分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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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设及其责任制
一、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成立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独立的院感办、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三级网络组织。
二、在医院感染委员会直接领导下,有院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分管院长是医院感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有关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将其纳入医院质量管理核心内容中。
四、检验科开展医院感染微生物的常规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指导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承担相关监测工作。
五、医务科将医院感染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医务人员认真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趋势时,及时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协助院感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控制工作,积极组织对患者的治疗和善后处理。
六、护理部应将医院感染管理作为护理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护理人员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趋势时,根据需要进行护士人力资源的调配,协助院感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控制工作。
七、药剂科负责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督促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应指导原则》和《安徽省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指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八、设备科负责消毒灭菌器(含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器具、消毒灭菌剂)采购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索证、进货时质量验收,严把验证准入和质量关,专人专管,建立登记账册。每月接受院感办的监督检查。负责大型消毒器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备查。
九、总务科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医院建筑布局时与院感办共同审定建筑设计方案,做好医疗废物处理、转运等工作。
十、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改进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科室相关制度,并落实到位。
十一、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和消毒隔离制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执行标准预防和手卫生制度。
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疗机构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院感办专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院感办每月2次采用前瞻性监测方法对住院病人进行监测,检查院内感染漏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报告表,降低漏报率。
    五、及时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8%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微生物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医院医院感染培训制度
一、培训内容
1、医院感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医院感染和医院感染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3、医院感染管理新进展和动态。
4、工勤人员消毒、隔离技术的基本技能,医疗废物管理、手卫生制度。
二、培训方法
1、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专业杂志、书籍,及时了解医院感染管理的新技术和新进展。
2、参加各类培训班、学术交流。
3、院感专职人员或请相关专家对各级医务人员讲授医院感染管理知识。
4、院感办每季度利用《院感简报》学习园地宣传医院感染管理知识,下发医院感染专业书籍和宣传资料。
5、举行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定期考核,促进医务人员学习医院感染知识。
三、培训要求
1、新参加工作人员、实习生上岗前须参加院感办举行的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院内各级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医务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6学时。
3、各科室应根据院感办的要求每月组织对科内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4、专职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感染的管理培训,努力学习医院感染的新知识,每人每年应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四、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制度
    1.院感办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 院感办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反馈给科室。
    3. 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每年监测人数的10%,漏报率应低于20%。
    4. 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5. 开展两项目标性监测。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6. 对重点部位医院感染(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手术部位感染)制定监控指标。
    7. 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效果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8. 血液透析室:必须每月对入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
    9. 环境卫生学的监测: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
五、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与考评制度
一、医院感染质量实行院感委员会、院感办、科室三级控制和管理。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院感染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质量标准制定,并对全院各有关部门医院感染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三、院感办制定全院各科室医院感染质量考评标准,每月进行质量检查一次,并将每月检查结果向分管院长汇报,同时反馈到各科室,对医院感染质量缺陷实施跟踪监控,实现质量的持续改进。
四、院感办按规范要求进行全院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和控制工作,包括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医院感染病原体及耐药性的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等,对监测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每季度在院感简报上向全院医务人员反馈。
五、院感办每月对全院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
六、院感办每月对重点科室进行检查和督导,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
七、院感办将医院感染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医护人员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将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要求纳入考核评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标准中医院感染控制评分标准,每月按照标准对各科进行考评,院感考核评分值占医疗质量控制总分的10%,占护理质量控制总分的20%。
八、科室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科主任作为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将医院感染管理作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常抓不懈。科室感染管理小组按照质量标准对本科院感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
九、院感办对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每季度一次。
十、协助医务科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进行质量考评与检查。
十一、医院感染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各科室综合考评的重要条件,同时也将作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科主任、护士长考评的重要条件。
六、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与控制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对每例住院病人实施全程医院感染监控,以掌握我院医院感染发病特点,为我院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二、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及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和“医院感染个案调查表”,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
三、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报告院感办,院感办接到医院感染发病报告卡后,及时到临床科室询问和查阅病例等,掌握病人情况,对发现特殊病原体感染及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者应及时进行隔离、治疗指导,以防医院感染暴发流行。
四、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并做好消毒隔离措施。
五、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作好讨论记录,讨论后能确定的按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进行报告。
六、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料及讨论的结果报院感办,由院感办组织专家讨论后认定或否定。
七、科室经治医生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院感办采用前瞻性监测方法每月2次对全院住院病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特殊类型或暴发流行的趋势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避免暴发流行。
八、院感办必须每月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医院感染委员会和反馈各临床科室,每季度进行效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监测资料应妥善归档保存。
七、医院院感暴发及院感突发事件监测上报控制制度
一、床位医生必须对每例住院病人实施住院全程监控,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调查表,掌握各类感染环节,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暴发及突发事件。
二、充分发挥各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建立医院感染报告制度,对疑似传染病,尤其是传染性强的即使发生1例,应迅速报告医务科、院感办,对一些常见医院感染或少见病原菌引起的医院感染,如在短时间内同一病室(或病区内)同时或连续发生2例以上时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和院感办。
三、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临床科室应立即向院感办报告,院感办立即向分管院长报告,分管院长及时向院长报告,同时通报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应当于12小时内向明光市卫生局报告和明光市疾控中心报告。
1、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2、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四、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临床科室和院感办应立即按照以上要求进行逐级报告,同时医院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2小时内进向明光市卫生局和明光市疾控中心报告:
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六、一旦发生医院感染暴发,院感办专职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查明病原体,及时治疗,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减少患者死亡,并积极配合有关科室寻找流行线索,完成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流程。
七、临床科室应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并执行控制措施。
八、加强行政管理,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患者进行抢救、治疗和护理。
九、发现科室存在医院感染暴发报告不及时、瞒报、缓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和谎报情形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医院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一、医院必须按卫生部规定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细菌数不能超过国家标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二、高压蒸汽灭菌器的监测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需进行B-D试验,合格方可进行正常灭菌。
    1、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时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2、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器械、布类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指示卡监测。
    3、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新引进灭菌器使用前或维修后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的监测:
1、工艺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
2、化学监测:每包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
3、生物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五、临床科室使用中各种化学消毒剂、灭菌剂监测要求:化学浓度监测由临床科室完成,使用中含氯或含溴、过氧乙酸等消毒剂浓度每日监测一次,使用中戊二醛浓度每周监测两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生物监测:使用中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用于皮肤黏膜的消毒剂其细菌含量必须≤10cfu/ml,其他使用中的消毒剂其细菌含量≤100 cfu/ml,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和辐照强度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新灯管的辐照强度不低于90μ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μW /cm2,使用中灯管辐照强度一般应每半度监测1次。
    七、消毒级内镜生物学监测: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他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总数<20cuf/件,不得检出致病菌,凡穿透粘膜的内镜附件及各种灭菌后的的内镜及其附件应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标准为:无菌监测合格。
八、血液净化系统监测:血透室每月对反渗液和透析液进行监测。标准值为:细菌菌落总数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必须再复查。每季度对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进行内毒素监测,内毒素不能超过1EU/ml,不合格及时复查,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监测一次,软水硬度与游离氯监测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结果应符合规定。
九、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应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ICU)、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十、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采取科室自测和院感办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科室定期上报监测结果,院感办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定期反馈,并负责监测的指导工作。
十一、质量改进
    1、监控护士负责应将医院感染卫生学及消毒学监测资料及时收集,妥善保存备查。
2、当监测项目超标,科室监控护士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复查,专职监控人员追踪整改情况,血库有持续改进记录。
3、临床科室采样的相关项目操作必须规范,院感办不定期进行抽查,以逐步提高采样质量,以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4、院感办将医院消毒灭菌及环境卫生学监测结果纳入医疗质量检查,每季度汇总上报院感管理委员会并通过《院感简报》反馈到临床,以持续改进工作。、
九、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一、医院院长领导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与咨询,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发布合理用药信息,保证药品购进质量,严格控制不良反应。
三、及时制定和更新《明光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分线目录》,严把药品质量关。
四、每季度对临床使用金额前十位抗菌素进行购药金额排序,进行合理的用药分析、评价、监控,并进行宏观调控,防止过快产生细菌耐药。
五、培训临床药师,开展抗菌药物咨询。
六、医院应定期组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临床药师、临床微生物技术人员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估,提出适合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持续改进意见,并在全院推广实施。
    七、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对耐药率较高的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进行效价评估,采取相应措施。
    八、提高临床医务人员病原学送检意识,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未出具前,临床科室可以经验选用抗菌药物。结果出来后及时调整。
九、不良反应发生率高、安全性低、效价低的品种,根据临床医师或临床药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表,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药事管理委员会调查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纳入对医务人员的考核范围,对违反规定,侵害患者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临床医师要严肃查处,追究处方医生责任。
十、医院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一、医院所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采购办公室统一集中采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科室开展新项目所需引进的设备、材料等,必须事先向医务科申报,经分管院长或院长开会批准后由采购办公室集中办理。
二、设备科采购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相对应规格产品的《制造认可表》/《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相对应规格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进口)。购买前必须索取上述证件。
三、每次购置,设备科管理人员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四、设备科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统一存放,专人保管。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屋顶≥50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六、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对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设备科和院感办。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院感办和设备科。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输液针、静脉留置针等,由器械库向全院统一发放与管理,各科室使用后按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供应室不得回收废弃物。
九、一次性血液透析器、接入导管不得重复使用。使用后按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十、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或介入性医疗器械,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器械的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十一、院感办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每月检查一次。加强对临床、医技科室等使用中的消毒药械和器具的监督检查,保证消毒产品使用安全。
十一、医院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我院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二、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五、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七、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九、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处理。
十二、医院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院感办具体负责对全院消毒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检查结果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处理。
二、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药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三证,监督进货产品质量,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三、根据消毒对象的需要,选择消毒剂的种类。定期对消毒剂的质量、消毒效果、影响消毒效果等因素进行监测,检查《卫生许可证》及记录情况。
四、采购部门必须从持有有效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采购二类、三类医疗器械。
五、医院自配消毒药剂,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要求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等,以备查验。
六、临床使用科室应准确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院感办予以解决。
七、设备科应对临床使用的大型消毒器械进行定期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至少每半年一次。
八、医院采购消毒剂,必须及时索取卫生(部)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同时查验消毒剂的标签说明、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进货时需要索取同批次消毒剂的检验合格报告/证。
九、定期对消毒剂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灭菌,以确保消毒效果。
十三、医院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
医院感染的重点区域,必须做到洁污区域划分清楚,标识明确,洁污物品分开。
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凡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和灭菌。
四、根据物品的性能,用物理或者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时应做到:
1、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用化学方法。耐热、耐湿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采用低温化学灭菌法。
2、化学灭菌或消毒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剂或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前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效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化学和生物监测。更换消毒灭菌剂时,必须对容器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五、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六、无菌容器及持物钳每周灭菌2次,无菌容器中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应在24小时内使用,尽量使用小包装。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的标签。严禁使用过期无菌物品。
七、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八、医务人员应遵循无菌技术操作的基本原则,熟练掌握无菌持物钳、无菌容器、无菌包使用和戴无菌手套、取用无菌溶液等基本技术操作技能,并保证无菌操作技术有效。
九、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十、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的购入、使用、保管、用后处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一、病房应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床头柜、椅子、门把手等,每日湿擦,一床一抹布。床单元一人一巾一湿扫。用后清洗消毒处理。病房地面每日拖擦两次,遇污染时随时拖擦,不在病房走道清点被服。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必须做好床单位或病房终末消毒。
十二、传染病人呕吐物、分泌物、排泄物、用品及传染别人的出院、转科后的终末消毒。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的规定消毒处理。
十三、需要血透的患者,治疗前需做乙肝、丙肝、艾滋病病毒等相关检查并定期复查。
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技术和用品,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针对感染疾病的三个环节以及隔离类别实施各种隔离措施,并落在实处。
十四、隔离标记的使用:接触隔离使用蓝色隔离标记,飞沫传播隔离使用粉色隔离标记,空气传播隔离使用黄色隔离标记。
十五、加强医务人员消毒隔离与防护知识的培训,配备合适必要的防护用品。
十六、污水、污物必须严格无害化处理。
十七、院感办严格督查消毒隔离措施的实施,及时反馈医院感染委员会及相关科室。
十四、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微生物实验室主任为该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布局分实验区和非实验区,二者之间应有效分隔。实验区的人流、物流应符合从清洁到污染的要求。
三、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证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工作结束后应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消毒。
四、在实验室靠门口处配备洗眼装置和非触式水龙头。备有洗手液,配备快速消毒洗手液。
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标准预防的各项防范措施。
六、实验室空调应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并有书面记录。
七、微生物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实验室主任须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八、正确处理医疗废物,对于菌(毒)种、生物样本、及其感染性材料或污染物等,应选用高压蒸汽灭菌法处理。
    九、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定期接受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和生物安全培训。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十、院感办监控人员接到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或实验室感染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人员对该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后,于2小时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止扩散。
    十一、医务人员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就诊的医院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十五、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减少各种危险行为。
    二、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建议医务人员接种乙肝疫苗。
    三、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防护技术和用品。,
    四、避免有可能造成医务人员伤害的操作,正确处理意外刺伤事件:
    五、正确处理病人使用后的设备、污染物品以及医疗废物。
    六、当出现职业暴露伤害时,应遵循暴露后的处理原则,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评估、预防性治疗和定期随访。
    七、发生锐器伤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锐器伤后伤口紧急处理:
    1、捏住伤口近心端,以阻断静脉回流
    2、立即用流动水冲洗,向伤口部位方向持续推挤,挤出伤口部位的污血,注意不要一挤一松,避免将污血倒吸入血循环。
    3、碘伏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其他处理
    病人HIV(+)
    (1)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服用双汰芝,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医务人员抽血检查Anti-HIV,并于暴露后4周、12周、6月定期追踪检查Anti-HIV病人HbsAg(+)
    (1)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不需要注射疫苗或HBIG
    (2)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并一周后接受HBV疫苗注射
    (3)医务人员HbsAg(-)Anti-HBs(-)已完成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补一剂疫苗
    (4)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正接受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继续完成疫苗注射
    (5)暴露后六个月、一年,追踪HbsAg、Anti-HBs病人Anti-HCV(+)
    (1)医务人员Anti-HCV(+):继续追踪肝功能
    (2)医务人员Anti-HCV(-):注射干扰素3天,暴露后3个月、6个月、7个月、1年定期追踪肝功、Anti-HCV病人TP(+):医务人员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暴露后三个月追踪TP
十六、医院手卫生制度
一、院感办应开展手卫生工作的全员培训,全院医护人员应遵循洗手和卫生手消毒原则,熟练掌握洗手指征和“六步洗手法”,参加手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外科洗手法。
二、院感办应加强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的指导,提高医护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加强对重点部门手卫生的监测:ICU、手术室、新生儿室、母婴室,血透室、产房、内镜室、口腔科、导管室、感染科等。
三、医护人员使用肥皂洗手时,必须保证肥皂干燥。禁止将肥皂直接浸泡在不漏水的肥皂盒中。
四、采用流动水洗手,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应当采用非触式水龙头开关。
五、配备干手物品,如一次性使用毛巾、纸巾等。
六、设备科采购符合国家要求的速干手消毒液。
七、医务人员进行侵袭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无菌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八、医务人员进行外科手消毒时禁止佩戴假指甲、戒指,摘除外科手套后应当清洁双手后再进行其它操作。
九、医护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十七、医院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制度
多重耐药菌(MDRO )已经逐渐成为医院感染的重要病原菌,常见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如产Ⅰ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NDM-1]或产碳青霉烯酶[KPC]的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CR-AB)、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和多重耐药结核分枝杆菌等,加强对多重耐药菌的医院感染管理,能有效预防和控制耐药菌在医院内的传播,保障患者安全。有关预防控制制度如下:
    一、多重耐药菌的监测、诊断与报告
    1、诊断主要依赖于病原微生物的检验结果。临床科室应及时送检相应的病原学标本,及时发现、早期诊断。
    2、微生物实验室 检测到多重耐药菌株,应及时发出书面报告,在报告单上盖上“隔离”的红章,同时电话通知院感办或所在科室。
    3、临床科室接到“多重耐药菌株”的报告或感染监控专职人员隔离反馈单后,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如确诊为医院感染的,必须在24 小时内填卡上报院感办。
    4、院感办进行有关流行病学调查,当发现有多重耐药菌株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趋势时,立即向分管院长报告,进行有关相应处置。
    5、微生物实验室必须加强对多重耐药菌的监测,每季度向全院公布细菌耐药性监测分析。
    6、院感办每季对医院感染多重耐药菌株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并向临床科室反馈。
    二、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
   (一)严格实施消毒隔离措施
     1、首选单间隔离,也可同种病原同室隔离,不可与气管插管、深静脉留置导管、有开放伤口或者免疫功能抑制患者安置同一房间。隔离病房确实不足时考虑床边隔离,当感染较多时,应保护性隔离未感染者。
     2、病员一览表有接触隔离标识;设置隔离病房时,应在门上挂接触隔离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进行床边隔离时,在床栏上挂接触隔离标识;当实施床边隔离时,应先诊疗护理其他病人,MDRO感染病人安排在最后进行。
     3、减少人员出入,如VRSA 应严格限制,医护人员相对固定,专人诊疗护理,包括护工和保洁工。
     4、严格遵循手卫生规范,接触患者前后及周围环境后、摘脱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和/或卫生手消毒。
     5、严格执行标准预防:诊疗护理病人时,除戴帽子、口罩外,有可能接触患者的伤口、溃烂面、粘膜、血液和体液、引流液、分泌物、痰液、粪便时,应戴手套;可能污染工作服时穿隔离衣;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应戴标准外科口罩和防护镜或防护面罩。
     6、加强诊疗环境的卫生管理:使用专用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患者接触的物体表面、医疗设备设施表面,每班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清洁和擦拭消毒,抹布、拖布专用,使用后进行消毒处理;出现或者疑似有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增加清洁和消毒频次;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之处应立即消毒;不能专用的物品如轮椅、担架等,在每次使用后必须经过清洗及消毒处理。
     7、标本需用防渗漏密闭容器运送。
     8、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锐器置入锐器盒,其余医疗废物均放置双层黄色垃圾袋中,置入转运箱中,规范运送至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
     9、患者转诊之前应通知接诊科室,以便采取相应的接触隔离预防措施。
     10、临床症状好转或治愈,连续两次培养阴性(每次间隔>24 小时)方可解除隔离,病人出院做好终未消毒处理。
     11、凡有多重耐药菌感染的病人进行手术时,手术医生必须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手术结束后按规定进行严格的终未处理。
     12、如果采取以上控制措施,但传播仍然继续时,该病区应暂停止收治病人,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与评估。
   (二)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
     1、认真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正确、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严格按照权限开处方,联合用药以及使用万古霉素、广谱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等必须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避免由于抗菌药物的滥用而导致耐药菌的产生。
   三、监督与考核
     1、院感办定期对临床科室MDRO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指导,对MDRO的患者进行追踪,直至解除隔离。
     2、科室不执行或没有认真落实MDRO控制措施而造成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的,由科室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八、无菌技术操作规范
    一、 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1. 环境要清洁。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防止尘埃飞扬。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两次。
2. 进行无菌操作时,衣帽穿戴要整洁。帽子要把全部头发遮盖,口罩须遮住口鼻,并修剪指甲,洗手。
3. 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物品一经使用后,必须再经无菌处理后方可使用,从无菌容器中取出的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4. 无菌包应注明无菌名称,消毒灭菌日期,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放,以便取用,放在固定的地方。无菌包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可保存7天,过期应重新灭菌。
5. 取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钳(镊)。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可触及无菌物或跨越无菌区。
6. 进行无菌操作时如器械、用物疑有污染或已被污染,即不可使用,应更换或重新灭菌。
7. 一套无菌物品,只能供一个病员使用,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二、 准备质量标准
1. 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洗手、戴口罩、修剪指甲。
2. 备齐用物。
3. 治疗盘,无菌持物钳或镊放于无菌罐内,无菌溶液、无菌包、无菌容器及物品、无菌手套、弯盘、75%酒精、无菌棉签。
4. 查对无菌物品、灭菌日期及手套号。
5. 用物排放有序,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三、 操作流程质量标准
1. 选择清洁、干燥、宽阔的场所进行操作。
2. 解开无菌包系带卷放在包布下边。
3. 用拇指和食指先揭左右两角,最后揭开内角,注意手不可触及包布的内面。用无菌钳(镊)取出一块无菌巾放于治疗盘内,剩余部分按原折痕包起扎好,并注明开包时间。
4. 铺无菌盘:双手拇、食指捏住治疗巾两上角外面,轻轻抖开,双折铺于治疗盘上,内面为无菌区,盖的半幅成扇形折到对面无菌盘上,开口边向外,放入无菌物品后,边缘对齐盖好。将开口处向上翻折两次,两侧边缘向下翻一次,以保持无菌。
5. 打开无菌容器盖,必须把盖的无菌面(内面)向上,放在稳妥处,夹取所需物品放入无菌盘内后立即盖严。
6. 倒无菌溶液,仔细检查核对溶液后,面对瓶签两手拇指将橡皮塞向上翻转,将橡皮塞拉出,另一只手(或同一只手)握住瓶签倒出少许溶液冲净瓶口,再由原处倒出所需溶液于无菌容器中,套上瓶塞并消毒翻转部分与瓶颈(从非污染处到污染处)后立即盖好,并注明开瓶时间。
7. 带无菌手套法,打开无菌手套包,核对灭菌日期和消毒指示胶带及无菌手套袋上所注明的手套号码、然后将手套袋摊开,取出滑石粉包,将粉擦于手掌、手背和指间,以一手掀起手套内袋开口处,另一手捏住手套翻折部分(手套内面)取出手套,使手套的两拇指相对,一手伸入手套内戴好,再以戴好手套的手伸入另一手套的反折部分,依法戴好另一手套,将反折部分翻转套在工作服衣袖外面,揭开无菌盘进行无菌操作。
8. 持无菌容器时应托住底部,不可触及容器内面及边缘。
9. 开包递送无菌物品时,一手托起无菌包,另一手打开无菌包一角,将带子卷起夹在托包的手指缝内,另一手依次打开其它三角并抓住递送或稳妥地将包内物品放入无菌容器中(无菌区域内)。
10. 操作完毕,从手套口翻转向下脱去手套,整理用物。
四、 终末质量标准
1. 操作有序,方法正确,无菌概念清楚,无菌观念强。
2. 能口述无菌操作的原则与注意事项。
五、 注意事项
1. 开包后的无菌包和开封后的无菌溶液有效期均为24小时,无菌盘有效期限不超过4小时。
2. 取无菌持物钳时,无菌持物钳不可触及容器口边缘。使用时应保持钳端向下,不可倒转向上,用后立即放入容器中。如到远处夹取物品时,无菌持物钳应连同容器一并搬移,就地取出使用。无菌持物钳只能用于夹取无菌物品,不能用于换药和消毒皮肤。无菌持物钳及无菌罐每4小时更换。
3. 使用无菌瓶内的溶液时,不可将无菌敷料堵塞瓶口倾倒无菌溶液,或直接伸入溶液瓶内蘸取,以免污染剩余的溶液。
4. 无菌包内物品不慎污染或无菌包浸湿,外界微生物可渗入包内,造成污染,需重新消毒。
5. 戴手套时应注意未戴手套的手不可触及手套外面,而戴手套的手则不可触及未戴手套的手或另一手套的里面。戴手套后如发现破裂,应立即更换。脱手套时,须将手套口翻转脱下,不可用力强拉手套边缘或手指部分,以免损坏。
十九、医院重症监护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监护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医院感染管理的专业培训。
2人员要严格管理,有感染性疾病者禁止入内。严格探视制度及限制探视时间,换鞋,戴帽子、口罩,探视前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二、环境管理
     1、监护病房布局合理,应相对独立。
2、开放式病房每床的占地面积为15~18㎡。 
3、各区均设有非手触式洗手设备和手消毒设施。监护室应安装机械通风,保持清洁安静,空气新鲜。
    三、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掌握进入监护室患者的入室标准,对免疫抑制、特殊感染及进行血液净化治疗者必须单间隔离;感染患者与非感染患者分开护理。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患者,必须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床旁设明显标记,所有使用的物品,必须专人专用,用后严格消毒并无害化处理。
2、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实施隔离技术,认真洗手或手消毒,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均须洗手;执行侵入性医疗操作前,接触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及护理特殊传染性疾病患者时必须戴手套;避免锐器刺伤,如意外刺伤,应做好应急处理,并报告院感办,随访观察并记录。
3、加强患者的感染管理及监测,特别是对各种留置管路、口腔、皮肤、肠道,抗生素使用情况,细菌耐药情况,用药后不良反应的监测。加强危重患者的局部护理与清洁消毒,预防并及早发现菌群失调而引发的医院感染。
4、进行动静脉注射、导尿管的放置、气管插管、引流管的放置、呼吸机的使用等操作,应严格按相关操作的感染控制措施操作与护理。
5、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患者用物的消毒灭菌管理及监测。每个床位所用的血压计、听诊器、床头用品、供氧装置等,禁止与其他床位交叉使用。患者转出或出院后,应清洗消毒后再转为他用。
6、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或医院感染病例有异常增加时,应及时报院感办,尽快调查处理。每月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各项监测指标达到监护室感染控制标准。 
7、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尽量不要住进监护室,确诊或疑似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患者,应按隔离要求进行隔离护理,并应及时上报医务科和院感办。
8、患者离室后,要进行床单位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病室及物品终末消毒。按要求进行卫生学监测,合格后方可收治患者。
9、监护室设感染监测员,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消毒液浓度,定时更换消毒液,每季度测试1次紫外线照射强度并登记。监护室每日开窗通风3次。治疗室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1次,并登记签名。指导保洁员每日用湿式清洁法清洁地面,当有血液、粪便及体液污染时,应先用消毒剂规范处理后再擦拭。收住高危患者或感染患者时每日用消毒液擦拭地面及各类物体表面。
10、衣服、床上用品每周至少更换1次,污染的被服及时更换,更换下来的被服放在污衣车中。隔离患者的被服单独放入双层黄色口袋并注明“隔离”字样。
11、物品如碘酒、酒精瓶每周更换并灭菌2次,负压吸引瓶、止血带、重复使用的呼吸机管道、氧气湿化瓶等物品,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12、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严格分类,放置于相应容器内密闭运送。利器放入利器盒内,规范处置.
二十、医院重症监护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监护室内应有安静、舒适及隔离的环境,布局流程合理,明确分为治疗区和监护区、医护生活办公区、污物处理区,以保证病员的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二、设足够的流动水洗手设备或速干手消毒液等消毒设施。安设循环风紫外线空气。
三、监护室内谢绝家属探望,有特殊情况随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进入监护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更换拖鞋、衣、帽;外出时更衣。非工作人员不准随意进入监护室。 
四、每日用消毒液擦拭门窗、桌、椅、床、柜以及拖地两次;每日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时间至少在1小时以上;每周室内彻底清扫一次,各种装备、仪器的表面,定时用清水擦拭,经常保持清洁。
五、每季度对环境、物表以及消毒液进行微生物监测一次,对不合格的指标或接近标准的指标,必须做分析并再次监测,直至合格。
六、每日检查各类治疗包的有效期、器皿及用物,每周灭菌一次。各类穿刺导管放置期限不超过三天(冬天不超过五天)。
七、使用呼吸机时间较长的病人应标明启用时间,定时更换管道,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7天;呼吸机管道每次使用后,及时用水冲洗干净并迅速晾干,放入消毒液中浸泡消毒后,将其导管清洗干净,凉干后注明消毒时间,按时间顺序摆放于治疗盘内,用无菌治疗巾覆盖并存放于治疗柜内备用,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7天。 
八、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疑污染操作时应戴手套,操作结束时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九、特殊感染或高危感染病人,尤其要作好针对性的消毒隔离措施以及职业防护措施。
十、患者转出ICU、监护室后,必须进行床单元的终末消毒,其它物品按病室消毒隔离措施执行。
二十一、普通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及消毒隔离制度
一、各科门诊医师、护士上岗时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日常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二、每个诊桌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医务人员诊疗时,每接触一个病人前后均应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当手部有明显血渍、污渍污染时,应严格洗手,每次洗手时间不少于15秒。
三、每个诊室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洗手图,配备清洁剂、干手物品或者设施。
四、门诊大厅应设置预检分诊处,病人体温≥38℃以上者应到发热门诊就诊。
五、体温计用75%酒精或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浸泡消毒后,清水冲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血压计袖带保持清洁,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血压计外壳、听诊器可在清洁的基础上用75%酒精擦拭消毒。
六、消毒液均应注明开启日期,有效期内使用,小瓶复合碘、酒精消毒液每三天更换1次,大瓶消毒液每周更换一次,速干手消毒剂每月更换一次,无菌蒸馏水每天更换一次。
七、治疗盘每日清洁,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周消毒一次;压脉带一人一用,送供应室集中处置。
八、室内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温度允许时持续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九、诊室、治疗室、走廊、卫生间的拖把要分别使用,有专用标记,地面要湿式清扫,被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污染的地面要用1000mg-2000mg/L含氯消毒液作用30min后擦拭。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拖地,用后拖把清洗悬挂晾干,定期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干燥保存。
十、诊室桌子、椅子、凳子、门把手、水龙头、门窗、用清洁的湿抹布,每天擦拭,一桌一抹布,当表面受到病源菌的污染时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被肝炎病毒污染时用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用后抹布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悬挂晾干,干燥保存。
十一、医疗废物处置符合有关规定,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要分别放置不同颜色的袋内,外贴专用标签,并填写好科室、分类,由专人收集、运送。
十二、下班后认真洗手,更换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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