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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 分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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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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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科工作制度
1.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科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2.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5.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6.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字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7.财务科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9.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按照国家统一的招标投标目录进行采购,建立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设备、物资、劳务的采购管理制度。
11.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标准、程序公开透明,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得与药品收入、检查收入挂钩的原则。
12.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医院预算管理制度
    医院预算是对计划年度内医院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资金渠道所作的预计。是计划年度内医院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在财务收支上的具体反映。是医院财务活动的基本依据。
一、编制预算的原则
 1. 收支统管。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兼顾。  对预算的安排就是资金的安排,要对各类资金统筹调度、合理安排。 
 2. 积极稳妥。编制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不搞赤字预算。一切收支数字的预测和计算都要科学、严密、准确、真实。 
 3. 以法理财。收支预算是医院财务工作的重要基础,预算的编制过程也是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的过程。 
二、预算编制的要求、程序、方法。 
 1、编制医院财务预算的基本要求    
医院收支预算的编制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编制预算是医院预算管理的基础环节,为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必须先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1)对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2)核实基本数字。(3)正确测算各种因素对医院收支的影响。 (4)准确掌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有关编制医院收支预算的要求,熟悉新的预算科目及其内涵,熟悉预算表格的内在联系。               
 2、编制财务预算的组织程序    
医院提出预算建议,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医院编报正式预算,财政部门正式批复预算。 
 3、编制医院财务预算的具体方法
医院应逐步改革传统的“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采取零基预算法编制年度预算。也就是在科学测算计划年度内各项工作对医院收支影响程度的基础上,确定每项工作可能给医院提供的收入或需要安排的支出数量,而不是审核修改上年预算或审定新增部分。 
 (1)收入预算的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数,应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补助和定项补助数编列。 医疗收入,门诊部分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计算,住院部分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计算,其它医疗收入应区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定额,分别计算;药品收入,可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入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编列; 其它收入,可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2)支出预算的编制。医院的支出的编制包括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政专项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和其它支出。医院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1、医疗业务支出。对人员经费支出部分应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整工资、增加工资性补贴的政策规定、标准,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标准、提取额度,计划开支的按规定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增支因素,离退休人员数和国家规定的离退休经费用于开支标准等计算编列;公用经费开支部分,对公务费应以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2、商品和服务支出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计划年度业务工作量计划合理计算;根据需要和财力对可能安排的修购项目实事求是的编列。 3、药品费用按实际费用编列。4、对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5、根据收入预算计提医疗风险基金。6、对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后勤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其它各类杂项开支应分别计算编列。7、其它支出,可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 
三、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
为推进医院重大项目、重大经济事项科学、民主、廉洁的管理,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审批制,最大限度避免决策失误,确保经济活动决策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制定原则
1、遵循法律、法规的原则。即按法律法规和按单位规章制度、程序办事的原则。
2、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即领导会议集体决定或其他民主决策的原则。 
3、遵循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即医院职责是救死扶伤,不以获取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应体现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
4、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即医院具有公益性性质,为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医院要加强成本核算,以低廉的服务价格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减轻患者的负担。 
5、遵循廉洁、高效原则。即文明行医、廉洁行医是和谐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根本保障,医院不但应有高超的医疗技术,还应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经济活动决策机构 
    1、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行政副院长 
成  员: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科室负责人
    2、国有资产管理 直接责任人:总务科科长 
    3、设备管理 直接责任人:设备科科长 
    4、药品管理 直接责任人:药剂科科长 
三、重大经济决策内容
    1、经济目标制定、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每年财务预算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规定。
    2、采购业务、基本建设、物资管理制度、物资招标规定、药品招标规定、设备招标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制度。
    3、绩效工资制度审定、职工福利政策制定 、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职工福利发放办法或规定。  4、大额举债、医院大额负债管理规定 。
    5、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应纳入重大经济事项管理的事项。
6、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纳入重大经济事项管理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活动决策程序 
    1、一般经济活动决策程序
 临床、医技、科研、教学等科室分管人员提出方案—→该科室管理小组组织讨论通过—→报告职能科室,由职能科室组织相关招标事宜—→按医院相应规章制度办理。 
2、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 
重大经济事项是指1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基建项目、对外投资项目等等。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实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做到分清级次,责任到人。
重大经济事项的具体程序。临床、医技、科研、教学等科室分管人员提出方案由该科室组织讨论全员通过后,报告职能科室,按医院管理层次处理。重大经济事项按相应集体决策程序执行。
    五、建立相应监督机制,确保医院经济活动决策机制能有效运行。  
医院经济活动决策接受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内部审计、上级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 
1、处罚的制定原则。责任到人原则,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原则。 2、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经济活动决策,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全额追究赔偿责任。发现情节恶劣的故意违规行为, 追究全额赔偿责任,并撤销其职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全额赔偿责任,撤销职务,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制度,实行财务记账一本账、财务审批一支笔。 
    二、财务主管人员对全院财务收支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既要及时保证医院业务用资金的需要,又要对不合理的开支把好关,为院领导当好财务管理的助手。 
    三、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上交,不得挪用。对收取的款项隐瞒不报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贪污论处。因不及时上交款项而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人员领用发票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发票存根上交财务科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随时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作废票据、退票及损毁票据要分别登记、分别保管。对开据虚假发票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五、所有财务开支,必须有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对科室及职工有关财务的奖励处罚决定需经院长签字生效。对业务往来中的应付款项应按院长批示数字支付,否则造成的财务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六、严格控制各项差旅、办公、招待费用。出差及外出进修人员按国家规定报销出差补助和车船住宿费,进修费、会务费、培训费。业务招待须报院长批准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七、医药、器械、物资采购按程序报院长审批,各种临时性开支需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八、出纳人员要做好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虚假、涂改票据及白条坚决不能入账。对外单位大额付款一律采用支票支付,对个人的款项、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及结算起点以下的款项可支付现金。 
    九、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事后及时偿还。财务科每年底要进行职工借款清理,对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除。 
对收费人员、司机及其他经常外出人员所借周转金要进行定期核查,严禁挪作他用。 
    十、财务人员对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工作时要认真、细心、负责。因工作不细、账目不清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责任人处罚,出现重大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 
    十一、财务收费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医院有关财务信息、并保障资金安全。 
    十二、财务工作人员要接受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监督,院领导可随时检查财务人员的账目和收支凭证以示责任,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为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由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3、医院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有明确审批权限规范与程序,授权范围和内容应在授权书中明确,实行先下级,后上级逐级上报审批的制度。
4、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5、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6、所有的借款必须在经济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报销。
7、严格现金管理,大于现金支付额度的支出,应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结算,如因特殊原因使用现金时,应由财务科负责人审核签字。
8、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领导负责制。
9、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直接经办人和第一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六、内部牵制制度
    为加强财务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核对,相互牵制,防止差错失误,要求:
    1.账款应分管,出纳员不得兼管与出纳业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以防其篡改账目。
    2.收入现金时,应填发有连续编号的收据,并由会计主管人员共同签章,填发的现金收据应保留存根备查。
    3.所有款项的支付,除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付外,均以支票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票的填写和保管由出纳人员负责,但需会计人员签章,以达到相互牵制的目的。
    4.出纳付出一切款项时,必须以经过核准的收款人开出符合财务规定的收据或发票为凭证,并必须院领导及财务负责人签名,否则不能付款,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
    5.现金出纳帐的余额应由审核人员或财会负责人经常进行核对,看是否与库存现金数额完全相符,对单位银行存款余额每月要与银行核对。
    6.各种收据和有价证券在领用和归还时,必须认真登记,严格销号制度。
七、内部稽核制度
   为了保护会计资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防止会计工作差错和舞弊现象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院的稽核工作,发现有重大经济作弊行为时应及时向院领导或审计部门反映
    2.稽核会计应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
    3.对入账报销前的原始凭证进行事前监督,看其收入是否合理,支出是否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4.对入账后填制的记账凭证进行会计技术上的复核,确保记账凭证的真实、准确、完整。
    5.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入账前不合理,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求补办更正手续,对入账后的记账凭证发现记录有错误,不可直接增补记录,应通知制单人员予以更正。
6.对于已审核的各种单据应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八、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为合理、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医院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财务院领导、财务科、后勤部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医院财务科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一般由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各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医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医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因此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和人员定额,加强定员定额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三、医院成本核算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3、配比性的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4、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5、一致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6、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
    四、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医院通过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关成本资料,作为制订医疗收费标准及评估收费合理性的依据;可以作为医疗资源分配及投资效益分析等经营决策的依据;可以作为医院管理者评估营运绩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据。
    五、强化医院内部成本管理意识
医院实行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医院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医院内部应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做到人人关心成本核算,个个参与成本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一个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围。因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所以应强化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
九、明光市人民医院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1、总体原则:
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综合目标考核,个人绩效不与业务收入相挂钩。实行院科两级管理、两级分配,体现责、权、利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2、指导方针:
建立科室成本核算制度,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以统计数据为依据,综合目标考核为主体的核算办法。将每位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医德医风,医疗、护理、院感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科室面貌等综合评价直接挂钩核算,力求做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同时考虑科室之间的劳动强度、风险程度、收费标准等差异适当调整,兼顾公平。
   3具体做法:
 (1)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确定药剂及各医技科室的绩效数字。
 (2)重新划分各临床科室的收入。将药品收入及相关辅助检查收入在临床科室之间进行二次分配,按照一定比例计入相关科室,与科室的业务收入合计成核算收入,扣除工资、办公费用、折旧各等项支出后计算出各科室的绩效基数,同时将计入各临床科室的二次分配收入相应的在各医技科室中予以扣除。
 (3)根据院部各职能科室对各临床及医技科室的检查考核结果和医院奖惩条例规定,调整确定科室绩效应发放数。
 (4)科室按照科内成员的岗位职责、职务、职称、工作质量、工作数量、风险程度、工作环境等综合因素并考虑适当向技术骨干及高年资医技人员倾斜的基础上确定每位科室成员的绩效分配系数,上报院部。
 (5)院部在综合考评、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分配系数,结合科室绩效应发放数,计算出个人的绩效工资,由财务科统一发放到个人帐户。
十、明光市人民医院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暂行)
    根据我院明医字【2012】16号文“明光市人民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精神,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及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大额度资金的取得和使用必须要有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单位5万元以上的单项、重要支出项目,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执行。
    二、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设备科采购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总务科采购日常办公用品、水电材料及医疗印刷品,办公室采购电脑办公耗材等,必须与相关科室配合共同采购,成立采购小组公开招标,必要时请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三、完善采购手续。大额资金及专项资金采购完成后,要完备采购手续。负责采购部门负责人及使用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资金拨付时要具备发票、招标文件、采购清单等相关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院长签字后财务科方能付款。
十一、收费管理制度
    一、医院财务科是医院一切财务收支、财务核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科室,任何其他科室或医务人员收取款项都将被视为私收费行为。
    二、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在医院财务科的领导下分
别办理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交费、记账与出入院结算工作。
    三、门诊收费员、住院收费员在工作中应态度和蔼、
语言文明、耐心解释,做到不顶撞,不刁难、不推诿病人。
    四、门诊收费员、住院收费员的流动周转金不得超过规定数额,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帐款要做到日清日结。不得无故拒收患者费用,也不许多收或漏收病人费用。违反者一经查实,根据情节,将扣发本人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五、在财务科的领导下,收款员应及时、准确的把当天的业务收入足额交存银行。收款员每天做到要点击电脑收费系统,查询每位(门诊、住院)收费人员,是否缴齐当天的业务收入,发现问题,及时催缴,必要时向财务科长汇报进行处理,不得瞒报作弊。
    六、坚决杜绝财务科以外的科室或个人私自收取现金。违反的科室或个人一经查实,扣发科室或个人绩效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给予行政处罚。
十二、票据管理制度
1、医院使用各种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向有关部门购买,或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印制。 
2、财务科指定专人保管票据,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票据。 
3、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登记收费票据的购买、发放、核销的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等。票据领取人应对相关内容确定后签字。 
4、各种票据只限于规定的业务范围中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票据。 
5、作废票据要求联式齐全,作废后应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6、票据的核销。各种收据应以结账单的收据区间号码、存根及日报表为依据进行审核后核销。票据遗失、短少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并登记备案。 
十三、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应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2、医院每月、每年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整理,按程序编号订装成册、归档管理。 
3、各种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编制造册,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财务人员调离和离职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5、借阅财务会计档案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注销手续。 
6、对会计业务的重要核算资料要设专柜严密管理。其他会计档案管理事项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十四、会计人员离任交接制度
    1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写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应写出书面资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内容,如会计凭证,帐表、印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有关会计方面的制度、计划、预算等
    2.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根据《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行政领导监交。
    3.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对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簿金额进行点交。
    4.移交人员移交时,还应将自己经办的主要工作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漏问题,应学出书面材料。
十五、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 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一、货币资金管理 
    1.医院在业务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归到医院财务,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2.对医院的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 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院长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 
    3.现金的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 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4.对发生的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5.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或人员,核实款项金额、收款单位等,确认无误后。交主管会计处理。
    6.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支出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费用支出报销单或医院规定内其他单据,交院长审批后,方可支出。 
    7.银行存款收支后,应按顺序逐笔登入“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结出余额,每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调节相符。
如有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帐务上的错误,应由会计人员更正;属于银行错误,应通知银行更正。
 二、应收账款管理
    1、应收账款的确认:以销售或者提供劳务实现为标志,即发票(数据)一经开出,即形成应收账款 
    2、财务科应认真登记业务单位往来帐,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催收应收款项。
    3、所有应收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医院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帐项(至少每月两次),确定每项账款的可收性,并每月编制帐龄账目分析。医院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计提坏帐准备的基础,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 
    4、医院财务人员应每季检查应收账款,凡是形成坏账的经院长签字批准后,可作为坏帐处理。
三 、预付账款管理 
    1、预付账款,必须要根据合同办理,由经办 人申请,各部门主管审核确认,经财务科核对无误,上报院长签字批准。 
    2、预付账款应按业务单位设明细帐进 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检查预付账款,监督合同的履行。严格限制合同/订单中的预付款条款,原则 上不得支付预付款。如确需支付预付款的,应经院长审批。
    3、财务科每月对预付款进行跟踪分析,并提 供未清理明细报告给相关部门,督促其及时清理。财务负责人定期检查预付账款的使用情况。每年年终,医院应全面清 查,并与对方核对清楚后书面签章确认。 
    4、对确实无法收回或核销的款项,应详细分析原因后及时处理,不得长期挂账。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经办人的责任;对因对方原因造成的预付款无法收回或核销,并已尽追索义务的,应按照医院审批程序报批后以坏账处理予以核销。
十六、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一、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余、科教项目收支结余。
    二、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余、科教项目收支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 
    四、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实质和内涵,学习新制度对加强医院收支结余管理的举措。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医院结余管理水平。 
    五、加强预算约束,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医院财务行为,促进医院结余管理。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加大政府投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增加医院结余管理范围。
    七、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挖掘内部结余潜力。医院应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从内部挖掘潜力,提高医院结余水平。
    八、清理往来款项,做到各项收支及时入账,能够正确、完整地反映医院收支及结余的真实情况。 
    九、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正确计算、提取结余,做到收支配比。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内容对全年的收支活动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对、整理和结算。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都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列报,正确计算、如实反映医院全年收支结余情况。 
十七、门诊收费室工作制度
1、收款员必须 奉公守法,遵守财经纪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文明服务,礼貌待患,不和患者吵架。工作尽职尽责,熟练掌握各项检查、治疗的收费标准,挂号、划价、收费快速准确。 
2、审核人员应加强对各种收据、收入日报等的审核,防止错收。 
    3、退费手续要完备。退费患者必须持医院开的收据和交款单,并有医生在后面签字、盖章,经审核盖章后方可退费。
    4、每天要对所收款项进行日清日结,除必要的备用金外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5、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现金和印章。 
6、必须有专人负责每天审核收费员的收费单据、收入日报表和患者退费手续。 
十八、住院收费室工作制度
1.收费员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对住院患者的费用进行记账及办理出入院手续。对住院患者费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收费准确。
2.退费手续要完备。退费患者必须持医院开的收据和交款单,并有医生在后面签字、盖章,经审核盖章后方可退费。
3.每天要对所收款项进行日清日结,除必要的备用金外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4.妥善保管好各种收据、现金和印章。
5.必须有专人负责每天审核收费员的收费单据、收入日报表和患者退费手续。加强对收费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的管理。
十九、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需要退费,应按下列规定及程序办理: 
1、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票证齐全; 
2、严格执行多岗位权责制,必须经过收费系统管理员授权才可办理,不得一人独立负责全程退费工作; 
3、费用的减少,必须能在收费系统上操作后才能在收费窗口退费; 
4、根据所退费用类别的不同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4.1 涉及病房医嘱收费的退费,由主管病房的大夫和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共同签署退费说明、退费项目及退费金额,百元以上退费需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4.2 涉及检查、化验的退费:原始记账凭据上应有科室负责人签署退费意见及签名; 
4.3 金额大于百元以上的退费,同时还需由住院处主任签字同意; 
4.4 由审核人员对退费单据、原始收据进行审核后,在收费系统上进行退费操作后,将原始收据及账袋转交到窗口出纳,由窗口出纳进行款项退出并出具新的收费凭证。
二十、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单”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为方便患者医药费用的了解和查询,对住院患者费用实行每日清单制度,或提供计算机网上实时查询。这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增强患者诊疗信息透明化、提高病人对每日诊疗费用的可信度。
2、医院应该向住院患者提供“每日清单”服务,或计算机网上查询,包括每一笔医药费用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3、 患者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 
二十一、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医院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病历记录及费用情况,没有病历记录的、没有收费标准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2、患者出院时,医院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 
3、对病历检查过程发现的多收、少收及漏收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4、定期对各科室病历书写相关负责人进行物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最新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水平。 
二十二、医保办(农合办)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办公室职责,执行市医保中心、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3、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医保病人医药费用的审核、上报工作,及时结清报销费用。严禁以职谋私,优亲厚友。待群众热情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4、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5、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结报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7、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或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二十三、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它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管理和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各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科室不得已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医院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物价局、卫生局制定的有关物价政策、法规和物价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做到合法收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对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3、加强各科的收费管理工作,统一划价,统一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病人收费明确表,收费人员要相对固定。
    4、控制药品销售增长,减轻群众负担。各科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开大处方和各种不合理用药,坚决制止医生按处方提成药品销售收入的行为。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消费比重,以控制药品费用的过快上涨。 
5、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收费管理。各科室合作使用医用设备时,要事先向医院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报送论证报告、合作协议和收费预测标准及进货价格等资料,未经预审的,不予报批收费标准;同时确认将要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有医疗服务项目,若为新项目,科室应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申报新技术立项。 
6、财务/物价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一次性医用品和器材”购货和使用、收费的管理规范与程序,凡非医院购进的医用品和器材,临床上原则不得收费。 
7、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有权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的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8、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一切收费都按规定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物价办公室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建议给予表扬。 
二十四、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 
2、非营利性医院必须按照价格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营利性医院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办法,公示自主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 
3、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4、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5、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6、盈利性医疗机构除执行政府定价服务项目之外的自主定价项目,应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采用比照、分解以及“打包”形式收费,提供收费明细清单。
二十五、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一、审计科在院长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受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关和国家审计机关指导。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院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任务是:1、财务计划及预算的执行和决算;2、医疗事业各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3、基本建设资金的预决算;4、医疗资产的管理和使用;5国家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6有关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能性、合法性和效益性;7、财务收支的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8、医院领导、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审计科要配合有关科室建立健全严密的、有效地内部控制制度。
    四、凡需审计项目,应按审计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五、审计人员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及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有权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六、审计科拟定年度审计计划,提出审计项目,年终时作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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